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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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1DF100098 | 监测编号 | GR2021HA1000041 |
标的名称 | 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附属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 转让底价(万元) | 8020.720000 |
挂牌日期 | 2021-03-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4-20 |
资产概述 | 房屋建筑物:细碎三车间,西南角指挥部,一车间和空压站。处于租赁状态。两宗土地:①宗地编号02-041-00002地块,坐落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喀什东路9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奎国用(2011)第00010号”,证载面积为181475.26m²,工业出让用地,使用终止年期2060年12月;②宗地编号02-041-00003地块,坐落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鄯善街以东,喀什东路以北,转让方已与伊犁州国土资源局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所载面积为47,311.89m²,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转让方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业出让用地,使用终止年期2063年6月。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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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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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数量 | 暂无 | 计量单位 | 暂无 | ||
规格型号 | 暂无 | 其他说明 |
1.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房屋建(构)筑物于2011年10月份建成投用,主要为破碎车间、制粉车间、细碎车间、办公楼、配电室、蒸汽管网、给排水管网、供电线路等。本次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转让方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法律纠纷。房屋建筑物共计18项,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破碎车间、细碎车间、制粉车间、低压配电室、空压机房等,建筑面积合计68035.14平方米。其中,细碎三车间(租赁时间2020.6.1-2021.5.31),西南角指挥部(租赁时间2020.5.1-2021.5.1),一车间和空压站(租赁时间2020.7.1-2021.6.30)处于租赁状态。因租户合约期较短,不存在解约赔偿可能。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本次拟处置土地使用权共涉及两宗:①宗地编号02-041-00002地块,坐落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喀什东路9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奎国用(2011)第00010号”,证载面积为181475.26m²,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终止年期2060年12月;②宗地编号02-041-00003地块,坐落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鄯善街以东,喀什东路以北,转让方已与伊犁州国土资源局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65400320130005),合同所载面积为47,311.89m²,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转让方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终止年期2063年6月。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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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3-22 |
挂牌公告期 | 21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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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给转让方,自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60日内将转让标的资产及相关资料移交于受让方,过户及办证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受让方与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解决。4、本次交易允许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2000万元受让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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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其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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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喀什东路99号 |
法定代表人 | 井东辉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00000 |
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003560500505B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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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欣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371-65665761;1537877912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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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